焦亞硫酸鈉
化學名稱:焦亞硫酸鈉
分子式:Na2S2O5
性質(zhì):7681-57-4
海關(guān)編碼:28321000
外觀:白色或微黃色結(jié)晶粉末
白度:85.2
檢測項目 | 標準 | 檢測結(jié)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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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含量(Na2S2O5):% | ≥97 | 98.20 |
二氧化硫(SO2):% | ≥65.0 | 66.66 |
鐵(Fe):% | ≤0.002 | 0.0013 |
砷(As):% | ≤0.0001 | 0.0001 |
水不溶物 :% | ≤0.02 | 0.01 |
鉛(PB):% | ≤0.0005 | 0.00046 |
PH: | 4-4.8 | 4.45 |
用途:
1、醫(yī)藥工業(yè)用于生產(chǎn)氯仿、苯丙砜和苯甲醛。
2、橡膠工業(yè)用作凝固劑。
3、印染工業(yè)用作棉布漂白后的脫氯劑、棉布煮煉助劑。
4、制革工業(yè)用于皮革處理,能使皮革柔軟、豐滿、堅韌,具有防水、抗折、耐磨等性能。
5、化學工業(yè) 用于生產(chǎn)羥基香草醛、鹽酸羥胺等。感光工業(yè)用作顯影劑等。
6、食品工業(yè)用作漂白劑、防腐劑、疏松劑、抗氧化劑、護色劑及保鮮劑。我國規(guī)定可用于蜜餞、餅干、食糖、冰糖、飴糖、糖果、葡萄糖、液體葡萄糖、竹筍、 蘑菇和蘑菇罐頭,最大使用量0.45g/kg。蜜餞、竹筍、蘑菇及蘑菇罐頭、葡萄和黑加侖濃縮汁的殘留量(以S0? 計)小刊.〇5g/kg;餅干、食糖、粉絲及其他品種的殘留 量小于0.1g/kg ;液體葡萄糖的殘留量不得過0.2g/kg。
包裝:
內(nèi)襯用食品級聚乙烯塑料袋,外包裝用的塑料編織袋包裝,每袋凈重25kg或50kg。 包裝外印有“食品添加劑焦亞硫酸鈉”字樣及“防潮防熱'’標志,商標標識為"錦湘"。
儲存及防護:
應貯存于陰涼、干燥的庫房中。包裝密封,應防空氣氧化。注意防潮。運輸時應防雨淋和日光曝曬。嚴禁與酸類、氧化劑和有害有毒物質(zhì)共貯混運。儲存期以生產(chǎn)之日算起六個月為宜。裝卸時要輕拿輕放、防止包裝破裂。失火時,可用水和各種滅火器撲救。